尼薩的貴格利(Gregory of Nyssa)文選

Gregory of Nyssa works
用語:

06 第六章

第六章

§6. 他接著闡明了聖子與聖父的合一,以及優諾米烏斯對聖經的無知與缺乏理解。

他接下來補充的內容如下:「祂的聖性無人分享,祂的榮耀無人分割,祂的權能無人分得一杯羹,祂的王座無人分得一份:因為祂是獨一的真神,全能者,萬神之神,萬王之王,萬主之主。」我不知道優諾米烏斯在抗議聖父不允許任何人分享祂的聖性時,指的是誰。因為如果他用這些表達來指虛假的偶像和那些崇拜偶像者的錯誤觀念(正如保羅向我們保證基督與彼列之間沒有相合,神的殿與偶像之間沒有相通 [1]),我們同意他的說法。但是,如果他藉由這些主張來將獨生神與聖父的聖性分離,那麼讓他知道,他正在為我們提供一個兩難的困境,這個困境可以反過來駁斥他自己的不敬虔。因為他要麼否認獨生神根本不是神,以便為聖父保留那些(根據他的說法)不能與聖子分享的神性特權,這樣他就因否認基督徒所敬拜的神而被定為悖逆者;要麼他承認聖子也是神,但其本性與真神不相合,那麼他就必然被迫承認他所持守的神是因本性差異而彼此分離的。讓他選擇其中之一——要麼否認聖子的神性,要麼在他的信條中引入多神論。因為無論他選擇哪一個,就敬虔而言都是一樣的:因為我們這些藉由聖經神所默示的話語而受教於敬虔奧秘的人,在聖父與聖子之間所看到的不是神性的夥伴關係,而是合一,正如主藉由祂自己的話語教導我們:「我與父原為一 [2]」,以及「人看見了我,就是看見了父 [3]」。因為如果祂與聖父不是同一本性,祂又怎能將那不同的 [4] 放在自己裡面呢?或者,如果那外來的、異質的本性沒有接受與其自身不同之物的印記,祂又怎能將那不相似的顯明在自己裡面呢?但他又說:「祂的榮耀也無人分割。」在此他所說的符合事實,儘管他不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因為聖子並不與聖父分割榮耀,而是完全擁有聖父的榮耀,正如聖父擁有聖子所有的榮耀一樣。因為祂曾這樣對聖父說:「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 [5]。」因此祂也說,祂在審判日將「在祂父的榮耀裡 [6]」顯現,那時祂將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藉由這句話,祂顯明了他們之間本性的合一。因為正如「日有日的榮耀,月有月的榮耀 [7]」,是因為這些發光體本性的差異(因為如果兩者有相同的榮耀,就不會被認為它們的本性有任何差異),所以那預言自己將在聖父的榮耀中顯現的,藉由榮耀的同一性表明了他們本性的共通性。

但是,說聖子在聖父的王座上沒有份,這表明優諾米烏斯對神的啟示進行了非凡的研究,他在極度熱衷於默示聖經之後,卻還沒有聽過「要尋求上面的事,那裡有基督坐在神的右邊 [8]」,以及許多類似的經文,這些經文的數量不易計算,但優諾米烏斯從未學過,因此否認聖子與聖父一同坐寶座。再者,「在祂的權能上沒有份」這句話,我們寧願將其視為無意義而略過,而不是將其駁斥為不敬虔。因為「有份」這個詞的意義,從其常用法中不易發現。聖經告訴我們,那些不願撕裂主衣裳的人,為主的衣裳拈鬮,他們打算將其交給他們當中拈鬮決定的人 [9]。那麼,那些為「外衣」拈鬮的人,或許可以說他們「有份」於其中。但在聖父、聖子和聖靈的情況下,由於祂們的權能存在於祂們的本性中(因為聖靈「隨己意吹 [10]」,並且「隨己意在萬事中運行 [11]」,而聖子,藉由祂創造了天上地下一切可見和不可見之物,「隨己意行萬事 [12]」,並且「隨己意叫人活著 [13]」,而聖父將「日期定在自己的權柄裡 [14]」,從「日期」的提及中,我們得出結論,凡在時間中發生的一切都受聖父權能的管轄),如果我說,已經證明聖父、聖子和聖靈同樣有能力隨己意行事,那麼「在祂的權能上沒有份」這句話就無法理解其意義。因為萬有的繼承者,諸世代的創造者 [15],那以聖父的榮耀發光並在自己裡面表達聖父本體者,擁有聖父自己所擁有的一切,並擁有祂所有的權能,這並非權利從聖父轉移到聖子,而是它同時存在於聖父中並存在於聖子中。因為那在聖父裡面的,顯然以自己所有的能力在聖父裡面,而那在自己裡面有聖父的,包含聖父所有的權能和能力。因為祂在自己裡面有整個聖父,而不僅僅是祂的一部分:而那完全擁有祂的,也必然擁有祂的權能。那麼,優諾米烏斯聲稱聖父「在祂的權能上無人有份」是什麼意思呢?或許那些追隨他愚蠢的人可以告訴我們:一個懂得欣賞語言的人承認他無法理解脫離意義的詞句。他說,聖父「在祂的權能上無人有份」。為什麼?誰說聖父和聖子為權能而爭鬥並拈鬮決定呢?但聖潔的優諾米烏斯作為他們之間的中保,藉由友好的協議,不拈鬮地將權能的優越性歸於聖父。

請注意,我懇求你,他對其信仰條款的這種卑劣闡述是多麼荒謬和幼稚。什麼!那「用祂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 [16]」的,那說祂所願成就的,並藉由那命令的權能成就祂所願的,那權能不落後於祂的旨意,那旨意是祂權能的尺度(因為「祂說有,就有;命立,就立 [17]」),那獨自創造萬有並使萬有在祂裡面得以存續 [18] 的,沒有祂,任何存在之物都不能產生或存續的——祂竟然要藉由某種分配過程來獲得祂的權能!你們聽的人判斷一下,說這種話的人是否清醒。「因為祂是獨一的真神,全能者」,他說。如果他用「全能者」這個稱號來指聖父,那麼他所用的語言是我們的,而不是陌生的語言:但如果他指的是聖父之外的另一位神,那麼我們這位猶太教義的擁護者,如果他願意,也請宣講割禮吧。因為基督徒的信心是歸向聖父的。而聖父是這一切——至高者,全能者,萬王之王,萬主之主,簡而言之,所有最高意義的詞語都適用於聖父。但凡是聖父的,也是聖子的;因此,基於這種理解 [19],我們也接受這句話。但是,如果他離開聖父,談論另一位全能者,他就是在說猶太人的語言,或者追隨柏拉圖的推測——因為他們說那位哲學家也聲稱在天上存在一位某些次級神的創造者和製造者。正如在猶太教和柏拉圖的觀點中,不相信父神的人不是基督徒,即使在他的信條中他聲稱有一位全能的神,所以優諾米烏斯也虛假地冒充基督徒之名,其傾向是猶太人,或者主張希臘人的教義,同時披著基督徒的稱號。關於他接下來的主張,同樣的解釋也適用。他說祂是「萬神之神」。我們藉由加上聖父的名號來將這宣告歸為己有,知道聖父是萬神之神。但凡屬於聖父的,當然也屬於聖子。「萬主之主」。同樣的解釋也適用於此。「在全地之上至高」。是的,因為無論你想到三位一體中的哪一位,祂都在全地之上至高,因為從高處對地上事物的監察是由聖父、聖子和聖靈同樣執行的。同樣,對於上面這些話之後的內容,「在諸天之上至高,在至高之處至高,屬天的,本質上真實的,並如此持續的,言語真實的,作為真實的」。為什麼,所有這些,基督徒的眼睛在聖父、聖子和聖靈身上同樣都能辨識。如果優諾米烏斯只將它們歸於信條中承認的其中一位,那麼讓他敢於稱那說「我就是真理 [20]」的為「言語不真實」,或者稱真理的靈為「言語不真實」,或者讓他拒絕將「作為真實」的稱號歸於那行公義和審判的,或者歸於那隨己意在萬事中運行的聖靈。因為如果他不承認這些屬性屬於信條中傳給我們的位格,他就是在徹底取消基督徒的信條。因為一個人怎能認為一個言語虛假、作為不真實的對象是值得信靠的呢?

但讓我們繼續看下面的內容。他說:「超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有權柄的。」這種語言是我們的,並且屬於大公教會——相信神聖的本性超越一切執政的,並且它將一切在存在之物中可以想像到的都置於其下。但聖父、聖子和聖靈構成了神聖的本性。如果他將這個屬性只歸於聖父,如果他聲稱只有祂是沒有變動和改變的,如果他說只有祂是無玷污的,那麼我們應該得出的推論是顯而易見的,即那沒有這些特徵的是可變的、可朽壞的、受制於改變和衰敗的。那麼,這就是優諾米烏斯對聖子和聖靈所主張的:因為如果他對聖子和聖靈沒有這種看法,他就不會使用這種對立,將聖父與他們對比。至於其餘的,弟兄們,判斷一下,懷著這些情感,他是否不是基督信仰的迫害者。因為誰會認為將一個會變動、改變和衰敗的對象視為值得敬畏是正確的呢?因此,一個散佈這些觀念的人——這些觀念使他認為真理和真理的靈都不是無玷污的、不變的或不可改變的——其全部目的就是將對聖子和聖靈的信仰從教會中驅逐出去。

腳註


腳註

[1] 參閱林後六15-16。 [2] 約十30 [3] 約十四9 [4] 約十七10。 [5] 約十七10。 [6] 可八38。 [7] 林前十五41。 [8] 西三1。 [9] 參閱約十九23-24。 [10] 約三8 [11] 參閱林前十二6和11。 [12] 詩一三五6。 [13] 約五21 [14] 徒一7。 [15] 參閱來一2 [16] 來一3。 [17] 詩一四八5,或七十士譯本(LXX)詩三三9。 [18] 參閱西一16和17。 [19] 「如果真是這樣」:即如果優諾米烏斯以基督徒的意義來理解他的話。 [20] 約十四6